▲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(南寧)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政策的通知(南府規〔2019〕32號,實施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)
◆支持綜試區園區建設。對經認定且經營滿1年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,實際使用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且入駐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達到30家以上的,給予園區主辦方每平方米50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,每個園區資金扶持不超過300萬元。
◆鼓勵物流倉儲建設。在綜試區內租用保稅倉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,給予免除保稅倉租金,最高不超過5年。對跨境電商企業在綜試區建立、并被海關批準的進出口監管倉,按不超過投資額的30%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,最高不超過600萬元。
◆鼓勵跨境電商海外倉建設。對建設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的企業,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、經營滿1年且用于服務跨境電商企業的,按倉儲建設投入額不超過30% 給予支持,最高不超過300萬元。
◆鼓勵開展跨境電商保險業務。對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跨境電商企業,給予投保費用70%的支持,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。
◆鼓勵引進跨境電商龍頭企業。在綜試區新設立跨境電商龍頭企業總部、區域性總部,按實際投資或實繳資本的5%最高獎勵500萬元。
◆支持跨境電子商務O2O線下體驗店。對綜試區內建立跨境電商O2O線下體驗店,按每平米不超過300元最高扶持300萬元。
◆支持企業設立海外分公司。對年交易額超過1000萬美元、設立海外分公司且單個海外分公司年交易額超過300萬美元的跨境電商企業,按每設立一個分公司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,單個企業扶持總額不超過300萬元。